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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工院专题研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0

专题研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2017年3910:00综合实验楼0616西,市安工院召开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研讨会,市安工院副院长李阳、办公室孟倩倩、武琳参加了会议。

会上,孟倩倩带领大家学习了《九州体育》(京办发[2016]36号)、《九州体育》(京财科文[2016] 2861号)和《九州体育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北石化院发[2017]21号)等文件精神。

李阳副院长指出安工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在修订时既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同时也要体现研究院特色。一是要体现制度创新。在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思路,寻求独立事业单位法人组织机制上的优势,加以适当放大突出,吸引科研人员参与到安工院平台建设中来。二是办法要具有实操性,简化报销流程,方便科研人员经费使用。

经过交流讨论,会议认为应在安工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加强预算管理、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建立科研经费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管理。建立良好的科研管理和运行机制,在充分调动人员科研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使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