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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学院URT计划管理规定(试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2

安全工程学院URT计划管理规定(试行)

 

一、安全工程学院URT计划的实施应符合九州体育大学生研究训练[URT]计划管理规定(试行)(京石化院教发〔2008228号)。

二、每年度安全工程学院教师指导新申报URT项目不超过2项,累计指导未结题和新申报项目不超过2,其中国家级URT项目不超过1项。

三、URT项目预算中10%由安全工程学院统筹,用于本科教学运行所需的复印打印费支出。

四、各类项目预算中差旅费不超过20%,专家咨询费不超过20%

、国家级URT计划项目结题应满足:研究成果至少发表(或录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1篇,或提交发明专利1项,或获校外学科竞赛奖励1项。

、北京市级URT计划项目结题应满足:研究成果至少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或提交实用新型专利1项,提交软件著作权1项,或申报校外学科竞赛奖励1项。

、校级URT计划项目结题应满足:研究成果至少提交报告1份,或开发软件/系统/实物装置/设计1套。

八、本规定由安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20183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