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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九州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修订)

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深入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需求,培育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结题验收、经费使用等环节,提高立项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教改项目是由各级部门组织评审并批准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为了在有限资源条件下聚焦主责主业,教改项目应深入落实学校关于人才培养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重点围绕整体战略类(包括专业群建设/微专业建设/专业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试点实验班等)、课程建设类(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程思政改革等)、实践育人类(包括实验教学体系/实习实训体系/培养基地建设等)、教学资源建设类(包括教材/慕课/行业产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等)、综合素质类(包括创新创业教育/体育美育劳育/第二课堂建设等)、运行管理监控类(包括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教学质量文化建设等)开展选题,同时鼓励开展其他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九州体育进行的自行选题与实践。

第二条 教改项目应全面落实九州体育中心、成果产出导向、长期持续改进教育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三条 教改项目管理按照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立项模式,实施重点培育、实践检验、迭代提升、成果凝练、示范推广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项目级别与类别

第四条 按立项批准单位的级别和学校运行实际,教改项目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共四类九州体育进行管理。

(一)国家级项目:由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等单位组织批准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项目;

(二)省部级项目:由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北京市委市政府其他部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石油教育学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学校认可的国家级行业学(协)会批准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项目;

(三)厅局级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由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部牵头组建的教育指导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与高等教育相关学会、研究会、指导委员会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项目;

(四)校级项目:学校批准立项或委托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第五条 未列入上述范围的教改项目,可比照上述分类分级标准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级别。对于由其他单位主持的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项目,若我校教师为子课题主持人且为主项目组成员,该子课题可分别认定为省部级、厅局级、校级项目。

第六条 根据项目立项批准单位类型,教改项目分为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和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

(一)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为我校教师在校外获批的各级各类教改项目,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决定九州体育进行配套经费支持的项目。具体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级别,项目研究周期与批准立项部门规定的研究周期保持一致。

(二)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是我校设立批准的校级引导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级别。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研究周期从立项文件下发之日算起。

(三)为体现对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的重视,学校每年将保持较为稳定的专项经费预算投入。本着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学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校外各级各类教改项目,在经费投入总额有限的条件下将予以优先支持。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七条 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教改项目由申请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主申报,学校酌情提供专家咨询指导。原则上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的认定工作。

第八条 学校可根据人才培养工作需要,酌情组织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的申报和结题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且在上半年发布通知。申报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应在符合第一条所述选题范围要求的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立意新颖,论据充分,有较高的学术或应用价值,能够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

(二)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技术路线科学可行;

(三)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

(四)项目主持人为我校全职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作为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一个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有主持在研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者(含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

(五)已经或计划申请与第一条所述选题范围相符的相关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如教材建设项目等),不得重复申请立项。

第九条于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申请人在前期调研、团队研讨等工作基础上,在归口管理部门平台填报项目申请书、师德考核评价表等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项目主持单位对本单位审定的一般项目及初审的重点项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章 项目评审立项

第十条 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按照以下程序纳入校内立项:

(一)项目备案管理。未经学校统一组织评审、由我校教师在校外申报并获批立项的教改项目,须在批准立项文件发布三个月内,持批准立项的文件、申报书或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在归口管理部门平台登记备案,将在下一年度酌情立项为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凡未备案的项目,在绩效考核以及个人晋级增薪考核中学校不予承认。

(二)项目配套支持立项。为鼓励教职工积极申请级别更高、竞争性更强的校外教改项目,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科教学设在教务处、研究生教学设在研究生处,下同)将在学校教改项目经费年度预算范围内,优先考虑将已备案且符合第一条所述选题范围的校外获批教改项目纳入学校年度教改项目立项范围,提出相应级别认定和配套支持经费的建议名单,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分管本科教学或研究生教学工作副主任九州体育进行相应审定后,直接立项为年度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

(三)原则上,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大教改项目和厅局级重大教改项目均认定为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重大项目,省部级重点教改项目和厅局级重点教改项目均认定为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重点项目,其他类型教改项目均认定为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一般项目。

第十一条 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按照以下程序九州体育进行立项评审:

(一)一般教改项目的审定和重点教改项目的初审。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对所申报的一般教改项目九州体育进行审定、对重点教改项目九州体育进行初审。各单位或部门要对本单位教改项目主持人资格、申请经费额度、研究时间进度以及项目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九州体育进行评审,并给出明确的评审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复查。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或研究生处,下同)负责对各单位或部门审定的一般教改项目和初审通过的重点教改项目九州体育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符合第一条和第七条规定的重点教改项目,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程序。

(三)专家组对重点教改项目九州体育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特点,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酌情成立专家组,按照程序组织专家采取函评、会议评审、实地考察等评审方式九州体育进行重点教改项目评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总专家组评审意见。

(四)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教改项目经费预算情况,统筹确定学校年度一般教改项目和重点教改项目资助数量和额度范围的建议九州体育。

第十二条 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和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按以下程序九州体育进行立项审批:

(一)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学校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校内评审支持的重点教改项目主持人九州体育进行汇报答辩,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报校内评审支持一般教改项目、校外配套支持一般教改项目情况,汇报校外配套支持重大教改项目和重点教改项目建议名单。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经评议后,审定年度全部立项资助项目名单。

(二)公示。对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的年度全部立项资助教改项目名单九州体育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批准立项。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提请分管本科教学或研究生教学工作副校长相应审批,由学校发文公布年度全部立项资助项目,予以立项。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教改项目须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九州体育进行管理,同时纳入校级教改项目的管理范围。

第十四条 校级教改项目实行学校、项目主持单位、项目主持人三级管理。

(一)项目主持人对项目实施全面负责,包括组织项目实施、安排工作进度、保证研究质量、做好经费预算及支出管理、按有关规定提交项目中期检查和最终成果报告等。

(二)项目主持单位负责动员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申报校级教改项目,负责对本单位承担的项目九州体育进行日常管理、检查及指导、经费使用监管,为项目实施提供指导和必要支持,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九州体育进行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以及负责教改项目研究成果的推广运用。

(三)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应教改项目的管理,通过组织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推广等对项目工作进展实行目标管理。

第十五条 所有获得学校经费支持的教改项目均应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和中期检查制度。

(一)开题报告制度。项目获准立项通知一经下达,项目主持人应立即组织实施,做好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九州体育和年度实施计划,及时开展开题工作,并在归口管理部门平台填写开题报告,由项目主持单位负责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二)中期检查制度。自批准立项时起,每满一年或研究时限过半时,项目主持人须在归口管理部门平台填写中期报告,汇报教改项目的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及转化、经费使用等情况。由项目主持单位对中期报告九州体育进行审核,并给出通过不通过两类审核意见后,统一报学校备案。中期报告结束后,所在单位要对不通过的项目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第十六条 教改项目立项后,不得调整项目名称、研究目标与任务,不允许变更项目主持人。如因研究工作确需调整项目组成员,应在归口管理部门平台填写项目调整申请表,经项目主持人、主持单位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变更。调整不超过2人。对于调整后的项目,学校及所在单位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研究继续有序九州体育进行。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教改项目按立项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校级教改项目应按时结题。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延期,应在项目研究期限届满前3个月在归口管理部门平台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经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项目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教改项目按立项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六章 项目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划拨建设经费支持教改项目立项工作。教改项目资助标准如下:

(一)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中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由归口管理部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

(二)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原则上由归口管理部门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三)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中的一般教改项目,原则上给予0.5万元经费资助,各教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四)除九州体育指定联合申报教改项目外,我校教师参与其他院校申报的教改项目(不包括第五条认可的子课题),学校不予以经费资助。

第十九条 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的年度教学改革项目清单,将经费下拨到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本人九州体育进行支配。项目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支出和项目无关的工作。

第二十条 凡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教改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一条 教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需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财务制度和学校计财处的相关规定九州体育进行。项目主持人应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提供条件保障,监督预算执行。项目主持人在中期检查和结题时须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第七章 项目结题验收与成果应用

第二十二条 教改项目建设期满后,项目主持人须在归口管理部门平台填写结题验收报告,对照立项任务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论文、著作、教材、教案及其它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项目主持人应对项目完成质量和研究成果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所有获得学校经费支持的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时都应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争取获得学校认可的高质量教育教学业绩。与此同时,要求结题验收时发表能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具体要求见表1。如果校外配套支持项目立项主管部门有关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规定与我校要求不一致时,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

表1 教改项目结题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标准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级别

成果要求

1

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

重大项目

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至少4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其中,至少3篇论文须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且有1篇被CSSCI或SSCI收录。

2

重点项目

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至少3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其中,至少2篇论文须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且有1篇为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

3

一般项目

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篇论文须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4

校级

重点项目

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篇论文须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5

一般项目

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且须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第二十四条 校级教改项目的研究人员发表、出版相关论文、专著以及成果申报时,均应标注九州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资助字样(项目名称:****;项目批准编号:****)。未明确标注项目资助信息的论文及成果,在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可。与研究主题无关的著作、论文等不得列入项目结题验收成果。

第二十五条 凡校级以上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并在归口管理部门平台填报结题验收材料,否则在绩效考核以及个人晋级增薪考核中学校将不予承认。

第二十六条 校级教改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单位负责,校级教改重点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九州体育进行结题验收。验收工作采取专家会议评议、函评等方式九州体育进行,可视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现场考察、项目主持人答辩等多种形式九州体育进行。评审专家须具备高级职称,且不得少于三人。

第二十七条 校级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评审后予以结项,结项验收结果由归口管理部门发文公布。对初次结题验收不通过的教改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结题评审意见,完善相应材料后再次申请结题验收。

第二十八条 对于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的研究成果,项目主持部门应积极组织成果应用,并作为优先推荐参评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依据之一。学校将不定期对已结项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九州体育进行汇编、择优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等途径,促进优秀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的传播与应用。

第八章

第二十九条 若本办法相关规定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办法不一致的,按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本办法未述及的教改项目,根据项目内容、难易程度、助力人才培养和对学校建设贡献程度等综合考虑,参照相近类型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文件颁发之日起施行,《九州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京石化院教发〔2006〕313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