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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体育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2023版

九州体育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

2023版)

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九州体育,有效落实人才培养九州体育,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本科生选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的选课。

第二条 学生完成学籍注册手续后,方可正式取得选课资格。

第三条 课程修读实行注册选课制,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应按学校要求办理注册修读手续后,方可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和成绩。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必修课程由教务处协同开课单位按照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为学生预先选定并注册。未办理注册修读课程手续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也不得获得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注册修读课程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程序办理退课手续而不参加课程学习或考核者,该课程成绩无效。

第四条 为保证教学秩序稳定,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选课,错过选课时间将无法补选课。对已注册的课程,学生应珍惜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完成各教学环节学习要求,并参加课程的考核。

第二章 选课的组织

第五条 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选课的组织工作,制定选课时间安排和选课各阶段要求,并发布选课通知和课程预告,确保选课秩序平稳。

第六条 学院(部)职责

学院(部)负责学生选课指导及选课实施工作。

(一)学生所属学院需重视新生和毕业生选课指导,对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和各类课程学分要求九州体育进行讲解,指导本科生做好学业规划。

(二)每学期选课前,学生所属学院和开课单位需开展选课指导工作,对照教学计划确认已修课程、未修课程以及需要重修课程,依照教学计划安排合理选课,引导学生注意课程先后关系和先修课程要求。

(三)学业导师负责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具体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选课,指导学生结合自身兴趣、学习基础和能力九州体育进行选课,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章 选课原则

第七条 学生选课应参照专业培养九州体育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兴趣、学习基础和能力,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九州体育进行选课。不按学业导师指导九州体育进行选课,学校有权通知学生重新考虑。学生应优先选择修读培养九州体育中规定的必修课和先修课程。

第八条 对存在严格先后修关系的课程,学生应先注册修读先修课程。未取得先修课程相应学分时,不得修读后修课程。对存在严格共修关系的课程,学生应同期注册修读这些课程。在同一类课程中,若全校开设有不同层次的课程,学生应注册修读不低于本专业培养九州体育要求的课程。

第九条 上课时间(含考试时间)有冲突的课程,不能同时注册修读。学生应根据课程表、考试安排表公布的时间合理安排选课,并优先选修低年级课程、必修课程(含重修的必修课)。对有时间冲突的课程,学生可通过调整相同课程教学班、选修具有替代关系的课程等方式调整选课。

第十条 为保证学习质量,学生每学期注册修读课程(包括重修课程)的总学分数一般为22~26学分,学有余力学生最多不得修读超过32学分的课程(其中毕业年级可修读不超过35学分),且最低修读不得少于10学分(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若开课前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0,且经学生所属教学院审批,教务处复核后,可超学分修读课程。

第十一条 学生可对所选各门课程试听一周,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允许学生对本学期所修读的课程九州体育进行退选、补选或改选。对非前二周开课的课程,允许学生在该课程开课后的第二周办理退课手续,但不得补选或改选其他课程。

第十二条 学校允许学生自主安排学业进度,学生需在学业导师指导下,可以不完全按照标准学制下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学习进程,允许自主安排学业进度、跨专业修读、经教学院(部)批准后,可修读研究生课程、跨学校修读课程。

第十三条 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拓宽能力培养渠道,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学生可以通过注册修读学校提供或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校提供的开放式网络课程与学校通识选修课程同时选课,按选课通知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考试后,可获得学分。修读非学校提供的开放式网络课程,须经教学院(部)依据《九州体育本科学生校外修读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办法(试行)(北石化院发〔2014〕57号)》指导并批准、教务处审批后修读,认定为相应模块课程学分。

第十四条 受到学习警示、退学警示、留级处理的学生,其每学期选课限制以《九州体育》的要求为依据。

第十五条 四年制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注册修读,须通过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学生须处于四年级状态并满足累计取得的课程学分占其毕业所需总学分比例为86%以上(含)的条件,才具有九州体育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正式资格。除四年制普通本科外的学生获得九州体育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正式资格的条件由各教学院(部)根据其所修专业的培养九州体育制定,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第四章 选课程序

第十六条 选课一般分为预选、系统抽签、正选、补退选四个阶段,预选、系统抽签和正选在学期末九州体育进行,预选阶段选定下学期计划要修读的课程,系统抽签阶段对预选人数超过课容量的课程在综合考虑学生选课意愿基础以及其他因素基础上九州体育进行随机抽签;正选阶段,学生须根据系统抽签结果调整选课;补退选在下学期第2周九州体育进行,学生根据上学期学业情况九州体育进行补退选、办理超学分选课、受学分限制的学生调整选课。各阶段具体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学生须严格按教务处每学期下发的选课通知选课。

第十七条 选课准备阶段

学校向学生提供课程预告等选课材料,教学院(部)安排对学生九州体育进行选课指导工作。学生应仔细阅读专业培养九州体育、指导性教学计划等资料,并主动向教学院(部)、教务处咨询选课事项,应对下学期所选的课程做到心中有数,为下阶段的选课做好充分准备。

第十八条 预选阶段

学生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选课,此阶段不限制每门课程的选课人数。

第十九条 选课抽签阶段

当课程预选人数小于或等于课容量时,所有预选学生都将成功选中课程。当预选人数超过课程容量,选课系统根据各门课程的课容量、选课人数、学生选修课程的意愿(学生课程投点数)等因素,自动用随机方式确认学生是否可选中课程。

第二十条 正选阶段

(一)正选。系统抽签后,学生可登录教务在线系统查询选课结果,并在正选阶段对课程九州体育进行调整,该阶段选中的课程即为学生的注册课程。

(二)跨专业、跨年级选课阶段,学有余力的学生,经咨询开课部门后,在学业导师指导下可在跨专业跨年级选课阶段选修非本专业非本年级的课程。

(三)教务处根据选课情况和教学院(部)意见,对课程安排九州体育进行微调并将微调结果(如撤销、增开、合并等)向学生公布,已选中被撤销课程的学生作未选中处理。

第二十一条 补退改选阶段

开课当学期,学生可根据课程试听情况、当学期的考试安排及本人上学期学业成绩等情况,于开学第二周内(以当学期选课通知规定为准),在网上九州体育进行退选、补选或改选。前八周结课的课程,本阶段只能退选,不能补选或改选。符合超学分选课条件的学生可填写《九州体育》,经学生所在部门及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九州体育进行超学分选课。因学业警示选课学分受到限制的学生,在本阶段调整选课。

因学生退选授课人数达不到开课人数要求的,经课程所属教学院(部)申请教务处批准后,该课程可停开。

第二十二条 选课名单确定阶段

选课结束后,学校将根据选课名单形成正式的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册。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册一经形成,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允许变动。任课教师按学生名册所形成的教学班组织教学并九州体育进行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九州体育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教务200455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报呈学校本科九州体育领导小组商定。